如何用“碳的社会成本”来衡量气候变化造成的损失与损害
作者: aeks | 发布时间: 2026-03-26 09:01 | 更新时间: 2026-03-26 09:01
本文构建了一个全新的量化框架,用于将温室气体排放(特别是二氧化碳)与具体地理位置上的经济损害联系起来,使‘损失与损害’(L&D)这一气候政策概念变得可计算、可归因。核心发现是:过去排放所引发的损害具有长期性与累积性——大部分损害并非发生在排放当年,而是持续数十年甚至上百年。以1990年排放的1吨二氧化碳为例:截至2020年,其已造成约180美元(区间40–530美元)的折现全球总损失;而从2021年到2100年,它还将额外造成约1840美元(区间500–5700美元)的损失,是已发生损失的10倍左右。因此,若只对已发生的损害进行赔偿,远不足以覆盖该次排放最终带来的全部代价。
该框架还首次实现了多层级归因:在个人层面,过去十年每年多坐一次长途航班(如旧金山往返纽约),到2100年将造成约2.5万美元未来损失;在国家层面,美国1990年以来的排放已给印度造成约5000亿美元、给巴西造成约3300亿美元的损害;在企业层面,沙特阿美1988–2015年的排放到2020年已造成约3万亿美元全球损失,其未来损失更高达6.4万亿美元。这些数字直观揭示了排放责任的时空延展性。
文章进一步指出,单纯依靠金钱赔偿(转移支付)难以全面应对未来损害,碳移除(CDR)虽是一种替代方案,但效果随移除时间延迟而急剧下降——若排放后25年才移除,至2100年的损害仅比不移除减少约50%。此外,当前估算主要基于GDP变化这一宏观指标,尚未涵盖健康损害、生态退化、文化家园丧失等难以货币化的非经济损失,因此实际总损害很可能被显著低估。最后强调:本研究提供的是科学归因与量化工具,而非法律追责结论;损害金额不等于法定赔偿义务,后者需结合伦理、公平与国际法另行判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