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何让更多人用上全球急需的关键矿物
作者: aeks | 发布时间: 2026-07-07 22:01 | 更新时间: 2026-07-07 22:01
2025年4月,中国收紧七种稀土元素出口许可,引发西方国家惯性反应:欧盟加速依据《关键原材料法案》发放开采许可;美国扩大《通胀削减法案》对国内精炼的补贴;由14国发起的“矿产安全伙伴关系”吸纳更多产矿国加入。这些措施基于同一判断——矿产问题本质是地质与地理问题,解法就是增加开采、提升精炼、拓展供应地。但这一判断只对了一半:它忽略了当前真正的约束条件——知识产权(IP)。对重稀土、镓、锗、硅、锂和石墨等战略核心材料而言,供应链堵点早已不在矿山或精炼厂,而在于将原料转化为实用产品的核心技术专利。原料所有权与加工专利常分属不同主体,且常位于不同司法管辖区,尤其在贸易关系由竞争转向对抗的国家之间。例如,中、日、韩、美少数企业掌握着稀土氧化物磁分离、电池负极石墨加工、镍锰钴/磷酸铁锂正极材料、氮化镓晶体生长及半导体级硅提纯等关键工艺专利。这种高度集中的专利格局导致市场失灵——地理多元化无法解决。澳大利亚可全力开采重稀土,但若无磁分离专利授权,就造不出可用的永磁体;印尼可大量精炼镍,但缺乏正极化学专利,仍无法生产电池电芯。一座未获专利授权的精炼厂,产出的是本国既不能用、也无法卖的中间品。因此,欧盟《关键原材料法案》设定的“2030年前实现10%本土开采、40%本土加工”目标虽有必要,却不充分;美国《通胀削减法案》、政府主导的“保险库计划”(Project Vault)、“矿产安全伙伴关系”,以及日韩的储备计划,均存在同样缺陷:财政投入巨大,却因缺专利而无法产出终端产品。这一困境根植于知识经济的本质——1962年经济学家肯尼思·阿罗指出,技术知识是“部分公共品”:研发成本高,复制成本低;专利法通过限时独占权予以补偿。但副作用是:当生产必需的两种资产(如矿产+专利)分属不同法律体系下的不同主体时,市场自身无法有效整合它们,必须依靠制度干预。本文提出三项可立即落地的协同政策工具:第一,建立多边专利池。可借鉴2010年成立的“药品专利池”(Medicines Patent Pool)模式——该机构通过汇集多家药企专利,以中立管理方协调自愿许可,显著扩大了中低收入国家抗艾与结核药物可及性。类似地,关键矿产专利池可先吸纳日、韩、美、欧等志同道合国家的实验室与企业所持工艺专利,向非主导司法辖区的精炼厂按明确条款(如价格、最终市场限制)开放授权。已有实践基础:2025年10月,美国REalloys公司与日本金属能源安全保障机构签署备忘录,推动日本磁材制造技术向北美工厂转移,用于国防、电动车及半导体领域。主要阻力不在经济,而在政治协调——历史上,成员间博弈失败常使专利池流产(如WHO新冠技术获取池因药企互不信任而无人贡献疫苗专利)。但博弈论可破解此困局:1953年谢普利(Shapley)提出的合作博弈框架(2012年获诺奖)提供数学上公平的成本/收益分配方法——按每个参与者对所有可能联盟的边际贡献值分配权益。该机制稳健:任何子集成员单方面退出都无法获利;池中高价值专利越多,退出代价越高,稳定性越强,从而形成“早参与→促更多参与”的良性循环。该方法已在肾脏交换匹配、电信频谱分配、基建成本分摊、住院医师匹配等领域成功应用,现亟需用于关键矿产IP治理,解决各方“不知如何共享收益”的顾虑。第二,以强制许可为可信威慑。WTO《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》(TRIPS)第31条允许在国家紧急状态、进口依赖外国控制等条件下实施强制许可。2001年《多哈宣言》明确将艾滋病、结核病等公共卫生危机纳入适用范围;2006年泰国即援引此条款,绕过默克公司依非韦伦专利,从印度进口仿制药,使额外2万名艾滋患者获治,迫使默克主动降价。尽管工业供应链安全面临同等结构性风险,但尚无类似澄清。若主要消费国联合发布类似《多哈宣言》的声明,明确将关键矿产严重依赖定义为可触发强制许可的“紧急状态”,即可为专利池谈判提供坚实后盾。主权国家可据此在国内法下直接签发强制许可,无需专利权人同意。此举须审慎设计触发条件与程序,但其存在本身就能赋予自愿专利池强大议价力——没有后盾,专利权人可坐享锁定市场红利;有了后盾,选择只剩两个:按谢普利规则公平参与,或面临由国家紧急法规决定的强制许可条款。这种不对称性可将僵局谈判转为务实合作。第三,政府以采购承诺撬动市场。各国政府是依赖关键矿产的尖端技术(国防装备、电动交通、电网储能、产业政策项目)最大买家。若要求供应商必须通过专利池获得技术授权,才能参与政府采购,便能实质性激励私营专利持有者自愿入池。这三策并非空想:每项均有成熟制度先例与扎实经济学支撑,唯缺政治意愿将其系统整合。